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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虎帝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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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:血溅东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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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、知府翻案,奸佞伏法

  证据确凿,知府只得改判:

  -李固以“背主通奸、诬陷良善、私吞家产”三罪,凌迟处死;

  -贾氏以“失节通奸、助纣为虐”罪,杖责八十,没入官妓。

  然卢俊义不允。

  他持刀立于刑场,对围观百姓道:“此等奸佞,岂可容其苟活?今日我卢俊义,亲手清理门户!”

  言毕,手起刀落,先斩李固,再逼贾氏自尽。

  贾氏瘫软在地,泪流满面:“夫君……饶我……”

  卢俊义背身不视,只道:“你早该想到今日。”

  贾氏撞柱而亡。

  全城肃然。

  有人叹:“玉麒麟虽狠,然大义凛然,无可非议。”

  四、余党构陷,再设法场

  然高俅闻东平翻案,震怒:“卢俊义竟敢擅杀朝廷定罪之人!”

  密令心腹御史弹劾:“卢俊义目无王法,私设刑堂,实为梁山内应!”

  徽宗昏聩,竟下旨:“卢俊义斩立决,以儆效尤!”

  七月初七,东平府再设法场。

  卢俊义披枷戴锁,昂首赴死。

  百姓沿途洒酒祭奠,哭声震天。

  五、劫法场石秀跳酒楼

  梁山得报,宋江急点兵五千,然路途遥远,恐不及。

  石秀闻之,拍案而起:“哥哥莫慌!小弟先去,拼死救卢员外!”

  他单人匹马,昼夜兼程,七月初七午时赶至东平。

  见法场已设,刽子手磨刀霍霍,卢俊义跪于中央。

  石秀混入人群,见酒楼临街,高十丈。

  他夺过酒保托盘,跃上栏杆,高呼:“梁山泊好汉石秀在此!谁敢动卢员外一根毫毛!”

  话音未落,纵身跳下!

  如鹰击长空,直扑法场。

  落地瞬间,拔出藏于腿缚的短刀,一刀劈断卢俊义枷锁,挟其突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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