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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在美利坚,我在美国当神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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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:讲不熟还电不熟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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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写了一个四人全杀的版本,审核没过,兄弟们,只能大改了。)

  那人被吓得说不出话。

  这和他想的不一样啊,身为洋人狗腿子的洪磊怎么胆子这么大?

  他站在正义的高度谴责洪磊,他不应该害怕、后悔并乞求他的原谅吗?

  为什么他话还没说几句就拿枪?

  不对啊,这不对啊!

  是不对,因为洪磊不是警察,他不需要走流程,警察只会让你进监狱。

  但洪磊没有执法权,所以只要保证自己在合法的状态下开枪就行,开枪后是死是活则要看枪法如何。

  “神父,我身上有护照,我是留学生。”一名女生颤颤巍巍地开口。

  洪磊看了她一眼,随后问道:“哪个大学?”

  “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科。”

  “呵。”洪磊笑出了声。

  东亚研究?

  跑美国大学来读东亚研究?听这女孩的口音还有一点沿海口音,哎呀,国内有些家庭真的是有钱没处花,来给美利坚送钱啊。

  嘛,洪磊不管这些。

  “把护照拿出来。”

  女孩照做,从口袋里拿出护照并打开,洪磊隔着老远看到后便甩了甩手。

  “那你可以走了,顺便告诉其他人,别再来唐人街惹事。”

  有护照的人,本质上还是中国人,洪磊还是要给大使馆面子的。

  但是剩下的三个人...

  “你们有护照吗?”

  三人沉默,看样子是没有护照了。

  有个男生过了几秒才说:“我有护照,但是不在身上。”

  “在美利坚你出门不带护照?你是真不怕遇到警察查你啊。”

 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《移民与国籍法》规定:所有年满18岁的非美国公民(包括合法永久居民、留学生、游客等),必须随时携带身份证明文件。

  这人估计以为自己还在国内,做什么事都不需要承担后果。

  在美利坚,你想做任何事都可以。

  但是,你也要接受这件事发生后的代价,只想要自由,不承担代价是不行的。

  “现在,回答我的问题,你们怎么看待太平天国运动?”

  “我是福清帮的人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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