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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则怪谈:我即怪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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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《午夜墓园》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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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支烟很快就抽完了。

  保安咂吧了一下嘴,随手把烟头扔到地上,拿脚捻灭了,才虚着眼睛去瞅陈韶。

  “自己不来,喊个小孩儿来……你拜完就走吧,别在这儿久待。老太太死了一年咯,也该是要出事的时候了。”

  陈韶这会儿终于想到了不对劲儿的地方。

  保安明明指尖泛黄,说话时露出来的牙也是黄成一片,明显是个老烟枪了。但他音色反而很亮,大口大口地抽烟,也没有半声呛咳。

  燃起来的烟雾也没有像陈韶记忆里那样往下沉,而是不断地往上飘。

  还有,一般的腿脚不方便的人,他们走路姿势不是这样的。如果是左腿受伤,他们只会更多的把重心放在右侧,让右侧承担大部分压力,左脚触地的时间也会更短。

  不会是保安这种扭曲的姿态……

  所以眼前的保安,在《午夜墓园》这个场景里的设定,真的是人类吗?

  【人类是拥有头颅和四肢的生物。人类能发出声音、具有温度、能够被触摸。】

  规则里对人类的定义,保安符合其中两项……

  但规则里也说了,这里是存在活着的尸体的。

  “我马上就走了。”陈韶慢条斯理地,“不过,一年这个时间点,有什么忌讳吗?家里人也没跟我说过。”

  保安摆摆手,有点不耐烦:“小孩子家家的,问这个干嘛?让你走,你走就行了,真是的,问东问西……”

  他嘟囔着,就往右边转身,左半边身体也就被一起拖了过去。

  陈韶的视线在他的左腿后方停留了一瞬。

  原本应当凹陷的膝窝那里,赫然被顶出了一个矮矮的凸起。保安每一次走动,左腿都诡异地向后弯曲,但偏偏又保持着平衡。

  他两条腿膝盖的方向,是反着的。

  此时,保安因为这奇异的身体结构,上半身依旧在往右后方仰倒。或许是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帽子可能会掉下去,他一边捂住宽檐帽,一边倒着脑袋,一双浑浊的眼睛从帽檐边缘投来视线。

  “小孩儿,你,在看什么呢?”

  陈韶的视线已经从他的膝盖处离开了,闻言直接指向那枚烟头:“你没把这个捡走。”

  保安维持着那个倒蜷的虾一样的姿势,目光从陈韶的脸,转移到烟头上,又狐疑地转了回来。

  半晌,他才哼哼两声:“反正没人来……”

  他又咂巴几下嘴,颇有些不情不愿的:“对了,万一你遇到啥事,到东边儿去我保安室里,还能躲躲。”

  说着,他收回了目光,歪歪扭扭地走远了。

  更不像活人了。

  但有一句话保安说的没错,他是应该尽快离开。不管是因为《午夜墓园》的名字,还是因为【不要长时间待在一个墓碑前】的规则。

  “那,阿姨,我也回家了。”陈韶收好手电筒,往后退了两步。

  但也只后退了两步。

  下一刻,陈韶眼前一黑。

  “嘎!”

  有什么东西在自己身上移动。

  陈韶睁开眼,正好看到遥远的天穹边缘那一抹还没来得及撤下的红。

  已经入夜了。

  【保证您的手电筒在夜间处于常亮状态。】

  啪!

  略有些昏暗的白光笼罩了这一小片区域,也照亮了陈韶膝盖上那只歪脑袋的红眼睛乌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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